奥地利商标

在奥地利,《商标保护法》(260/1970,《联邦法律公报》)规定了商标的国家法律框架。它的条款执行了欧盟商标指令(89/104 / EEC),该指令旨在部分协调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商标法。欧盟海关法规和奥地利反产品盗版法也适用。

 

 

法律框架

 

在奥地利,可以根据《马德里议定书》进行的国际注册,将商标作为奥地利商标,欧盟商标和奥地利商标进行保护和强制执行。

商标保护法(260/1970,联邦法律公报)规定了商标的国家法律框架。它的条款执行了欧盟商标指令(89/104 / EEC),该指令旨在部分协调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商标法。欧盟海关法规和奥地利反产品盗版法也适用。

欧盟商标受《欧盟共同体商标条例》(207/2009)及其实施条例(2868/95)的约束,二者均已由《修订条例》(2424/2015)修订。

此外,奥地利是下列国际条约的签字国: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和

·       《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协定》。

 

 

未注册商标

 

自然人和法人的姓名和化名受《民法》保护。名称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无效索赔和损害赔偿。

商号(即,商业登记册中所列公司的名称)受《商业法典》(219/1897,《德国帝国法公报》)保护。根据《商法典》第29条,商号必须与同一地点或政治城市中的其他商号不同。商业名称的保护受《商业法》第37条的约束,其中包括禁令性救济和损害赔偿。

此外,《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了未注册的公司名称和商号(包括商业外观)的保护,只要它们已在商业中使用并且商业外观是众所周知的。

商标名称的保护从在商业登记簿中输入开始。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未注册商标都需要一个“ verkehrsgeltungsnachweis ”来测量相关行业内标志的独特性,以建立保护。一个verkehrsgeltungsnachweis可以在诉讼中(例如,通过民意调查)的过程中得到证明。

 

 

注册商标

 

任何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请并拥有商标。

如果申请人在奥地利没有其住所,所在地或商业机构,则必须在奥地利专利局任命一名奥地利律师,专利律师或公证人为当地代表。如果申请人的住所,所在地或商业机构在欧洲经济区或瑞士,则只需任命当地授权的接收者即可。如果指定法律专业人员为代表,则不需要委托书。但是,必须适当授权代表。如果代表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则需要授权书(正本或认证副本)。

根据《商标保护法》第1节的规定,任何符号都可以是商标,只要可以永久且可理解地以图形方式(例如,文字,数字和三维(3D)形状)对其进行描述即可。奥地利最常见的商标是文本,文本图像和图像商标。3D,声音,全息图,位置,颜色和触觉标记也是允许的,只要它们可以用图形表示即可。因此,运动,信号,香气和风味标记可能不会在奥地利注册。

为了注册为商标,标志必须能够通过固有或获得的独特性将一个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

《商标保护法》第4条规定了拒绝注册的主要依据,具体如下:

·       复制官方符号的标记;

·       不符合《商标保护法》第1条要求的商标(即不能以图形表示);

·       没有特色的商标;

·       仅由描述性或一般性元素组成的商标;

·       仅由以下形状组成的标记:

o       由商品本身的性质得出的结果;

o       获得技术成果所必需;  

o       给货物以可观的价值;

·       违反公共政策或公认的道德原则的标记;

·       可能欺骗公众的标记;和

·       错误标记葡萄酒和烈酒的地理来源。

但是,其中一些拒绝的理由(例如描述性和通用性)是相对的,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克服。

 

 

程序

 

可以在线,通过邮寄或通过传真(尽管不是彩色商标)向奥地利专利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收到专利申请后,奥地利专利局会根据形式要求以及任何绝对或相对的拒绝理由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相似性研究。奥地利专利局将发现的结果通知申请人或其代表,申请人或代表可以提出反陈述或撤回申请。程序以商标注册或通过可上诉的决定驳回或驳回申请而结束。注册后,该商标在ÖsterreichischerMarkenanzeiger中发布。商标可以无限期续签10年。

奥地利专利局不保证一定的注册时限。但是,实际上,无异议的诉讼程序可能需要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异议程序的期限可以根据申请延长;因此,时间因案例而异。

《商标保护法》规定了异议程序。在ÖsterreichischerMarkenanzeiger中发布的三个月内,较早商标的所有者(已注册或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可以对较后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事先注册商标或其申请(前提是商标将被注册)构成异议的理由。奥地利专利局主管部门的成员将听取异议程序。奥地利专利局的异议决定可以上诉至维也纳高级地区法院。

除异议外,如果商标侵犯在先注册或驰名的未注册商标,也可以提交取消申请。取消申请也可以基于商业名称。任何一方都可以基于绝对拒绝理由,以不应注册商标为由提出任何撤销申请。此外,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取消已经五年没有真正使用的商标。《商标保护法》规定了进一步的撤销理由(例如,商标已成为通用商标)。

奥地利专利局提供了一个在线搜索工具,任何人都可以搜索在奥地利受保护的奥地利,欧盟和国际商标。可以按名称,申请号,注册号,商标中包含的文字,商标的类型(例如,图像,图像和文字,物理,颜色,声音,全息图或位置商标),商标的状态,申请进行搜索或注册日期和尼斯课程。

此外,工业产权服务还提供相同和相似商标的搜索。此类搜索的费用取决于时间范围(例如,五个工作日内五个班上课130欧元,24小时内160欧元,三个小时内180欧元)。每增加10堂课,费用为€25。搜索中还可以包含商品名称(额外收费35欧元)。

 

 

执法

 

商标侵权会受到民事和刑事处罚。权利人面对实际或受到威胁的权利侵犯时,有权提起法律诉讼。如《商标保护法》所述,基于商标侵权而提起法律诉讼的原因是:

·       相同商品或服务的相同商标;

·       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商标;  

·       异类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符号,其注册商标在奥地利广为人知,并且使用不正当优势。

商标权的侵犯使注册权利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取决于合同权利)有权享有以下权利要求:

·       停止并停止-侵权人有义务停止侵权。

·       足够的报酬–这项索赔与过错无关。

·       损害赔偿–如果侵权人有过失或故意行为,则要求赔偿损失(基于利润损失)或提供侵权人不正当获得的利润。补偿是使用合理的特许权使用费率(通常等于假设许可费的支付)来计算的。如果无法确定损害赔偿额,则可以要求将适当报酬数额加倍。此类索赔要求证明侵权人的最小过失。索赔要求必须证明是实际的损害,并在侵权和所造成的损害之间建立因果关系。此外,关于侵权人过失的举证责任在于索赔人。

·       销毁–权利人可以要求扣押和销毁侵权商品,以及用于复制商标的手段。或者,可以从有关商品中删除侵权商标。

·       信息–只要就侵权的严重性而言不适当或对保密义务不合法,则侵权者必须披露有关侵权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和规模的信息。

·       问责制–侵权人必须披露财务信息,以便可以评估损失。

·       排除-公众可能会被排除在审判之外。

·       公布-最终决定将由侵权者承担费用。

权利持有人可以要求停止和制止令,以停止侵权使用。停止和制止索赔要求有再次犯罪的风险。如果索赔人证明侵权,则承担重新犯罪的风险,被告必须反驳该假定。

如果迫在眉睫的是第一次侵权的危险,也可以针对停止和制止令提出预防措施。

停止和终止的法律诉讼可以与初步禁令的申请合并。由于临时禁令是临时性的,因此法院只能给予临时救济。因此,初步禁令的结果必须是可逆的。初步禁令可立即执行。但是,准予临时救济的法院可能会中止可执行性或使执行取决于安全性。

停止和终止命令的期限不受商标保护法的特别限制。因此,必须根据《民法典》第1489条的一般时效法令,在获得有关侵权和侵权人知识的三年内提起此类诉讼。

如果较早的注册权利的持有人在有意的情况下连续五年在奥地利容忍了对较晚标志的使用,则无权要求停止和终止命令以停止使用较晚标志。如果以后的标志是恶意使用的,或者该注册商标是恶意使用的,则不是这种情况。

根据《商标保护法》,维也纳商业法院对基于商标侵权的民法救济拥有专属管辖权。进一步的案件是维也纳高级区域法院和最高法院。

除民事侵权诉讼外,根据《商标保护法》,故意侵犯商标权和未注册商品名称的行为将受到罚款。法院可以设定每天最高360倍的罚款率。如果该罪行是出于商业目的,则可能会面临最高两年的徒刑。

刑事侵权诉讼只能由被侵权损害的个人或企业发起,而不能由检察官发起。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但应受到惩罚,而且如果使用名称,商品名称或其他特殊名称来区分商品和服务,则可能会造成混淆,因此,这种使用也应受到惩罚。

根据《商标保护法》,维也纳刑事法院对基于商标侵权的刑法救济拥有专属管辖权。

个人和法人实体均可能受到侵权的刑事诉讼;但是,违反雇主命令的雇员或其他授权人员不会受到刑事指控。

 

 

所有权变更和权利转让

 

奥地利商标所有权的变更应在商标注册簿中注册,以确保此类程序的公开。但是,该记录只是声明性的;即使所有权的变更未记录在登记簿中,收购方也可以行使其权利,但必须证明所有权的取得。提出所有权变更申请时,必须附上转让证书(正本或认证副本)。此外,前所有人的签名必须经过公证或合法化。

可以注册许可证,但这不是必需的。这样做时,必须提交许可协议,并且必须对公证人的签名进行公证或合法化。根据许可协议,被许可人本身可以在未经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启动侵权诉讼。

 

 

相关权利

 

如果商标符合原创性的标准,并且是符合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原创性标准的商标,则该商标是具有足够原创性的创作作品(例如徽标或标语)。

 

 

在线问题

 

奥地利国家/地区代码顶级域(ccTLD)“ .at”,“ co.at”和“ .or.at”由nic.at GmbH管理,该公司负责管理这些域的发行和管理。注册域名时,申请人必须确保域名不侵犯第三方权利(例如,名称权或商标权)或不正当竞争法。只有在明显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下,申请才会被拒绝。奥地利的ccTLD没有特殊的争议解决规定。有关法律纠纷由民事法院裁定。但是,可以在nic.at GmbH上注册有关某个域名的法律纠纷,并可能要求该域名具有“等待状态”,以防止在法律纠纷结束之前进行转让。奥地利没有特殊的反抢注法。然而,

奥地利有三个新的通用顶级域名(gTLD)-“ .wien”,“。tirol”和“ .vig”。这三个都已由Internet Corporation授予分配的名称和号码。对于这些新域,可以使用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例如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和法律权利异议。通过提交新gTLD的申请,申请人同意接受这些替代性争议解决系统的适用性,该系统旨在促进快速,廉价地解决域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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