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商标

 

法律框架

 

以下国家法律管辖塞尔维亚的商标:

·       新的商标法(于2020年2月1日生效);

·       《海关法》(RS 95/2018号官方公报,第二部分“边境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

·       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特别当局法(RS 46/06和104/09号官方公报);

·       贸易法》(官方公报RS 52/2019)。

 

 

国际化

 

塞尔维亚是以下与商标有关的国际协议的签字国: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年);

·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1年);

·       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的议定书;

·       《国际货物和服务分类》(尼斯协定,1957年);

·       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维也纳协定,1973年);

·       《保护奥林匹克标志内罗毕条约》(1981年);

·       商标法条约(1994年);

·       《新加坡商标法条约》(2006年);和

·       《马拉喀什条约》,以便利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发表的作品。

 

 

未注册商标

 

商标权是通过注册获得的立法权。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驰名商标法的限制,著名和著名商标除外。但是,必须建立此状态。

 

 

注册商标

 

所有参与贸易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并拥有商标。没有必要证明这种活动。协会,非政府组织和慈善组织以及基金会可以拥有商标。

不在塞尔维亚境内的外国企业由当地律师或注册的知识产权代理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可以迟交,无需经过公证或合法化。

能够在贸易过程中区分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任何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只要该标志能够以使主管当局和公众能够在商标注册簿中展示的方式出现即可。明确,准确地确定保护的对象。标志可以包括任何标志,尤其是单词(包括个人名称)标语,字母,数字,图形,颜色,三维形状,商品形状或其包装,以及这些标志或声音的组合。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不能出于绝对理由保护标志作为商标:

·       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

·       是描述性的;

·       没有特色

·       仅包括由货物的性质或为获得技术成果所必需的货物的形状或其他特征所产生的形状或其他特征,或由使货物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或其他特征所构成;

·       是通用的;

·       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具有欺骗性;

·       除非获得主管当局批准,否则包含质量控制或保证或其模仿的官方标志或标志;

·       未经主管当局批准,不符合《巴黎公约》第六条之所指的注册条件;

·       包括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国家徽章,旗帜或其他标志或其他官方标志,除非经主管当局批准;

·       代表或模仿民族或宗教符号;

·       由或包含在塞尔维亚共和国有效且与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地理标志;

·       包含较早的受保护植物品种名称或以其重要元素进行复制,并且涉及相同或相似植物物种的植物品种。

如果申请人证明认真使用该标志已使该标志能够在有关商品和/或服务的贸易中得以区分,则通用,描述性和非区别性标志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不能基于相对理由将标志作为商标进行保护:

·       与针对相同商品或服务注册的较早商标相同;

·       如果与其他人注册了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先前商标相同或相似,如果这可能引起公众的困惑或与该先前商标关联的可能性;

·       与《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所指的塞尔维亚众所周知的第三方标志的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

·       (不论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如何)与先前的商标相同或相似,如果使用这样的商标会导致从该著名商标获得的声誉中获得不公平的利益,或者损害其显着特征或声誉;和

·       通过外观或内容侵犯版权或其他IP权利。

只有在获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其肖像或姓名作为商标加以保护。只有在其父母,配偶或子女的同意下,死者的肖像或姓名才能作为商标受到保护。历史人物或其他已故名人的肖像或姓名只能在获得主管当局的授权并得到其亲属的第三级亲属同意后才能作为商标受到保护。

为了建立驰名商标,有必要证明商标的真实使用,使它能够在贸易过程中区分相关商品或服务。可以根据《贸易法》中的不正当竞争规则实施未注册商标。

 

 

程序检查

 

商标的法律保护是通过塞尔维亚知识产权局的行政程序获得的。该程序通过提交商标申请开始,该申请需要经过正式和实质审查。该应用程序首先被正式检查。在实质审查中,知识产权局基于绝对和相对理由审查该申请。在审查程序中,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书面意见,理由是商标申请不符合注册理由的原因。该当事方不被视为行政诉讼的当事方。

如果申请不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则邀请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内答复。如果不符合审查员的要求,或者如果审查员仍认为该商标不可注册,则将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拒绝该申请。

 

 

反对

 

从历史上看,塞尔维亚没有提出反对。新的《商标法》(2020年2月1日)改变了这一点。

经过审查程序,知识产权局将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该申请。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对于基于《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商标申请,为期三个月,从国际公报发布的WIPO公报所引用月份的下一个月的第一天开始。

反对可以仅基于相对理由。除非其申请人为公司名称或公司名称的实质部分(在提交商标申请之日之前已记录在各自的注册簿中)与商标申请相同或相似的公司也可能提出该申请。商标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商号。附加条件是,公司在其业务过程中处理的商品或服务与商标申请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

最后,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商标所有人可以在未经所有人批准的情况下,对拥有人代表提出的申请提出异议。

在审查异议时,知识产权局会通知申请人异议以及应在60天内作出答复的期限。如果未提出答复,则在异议中提及的理由范围内,申请将被拒绝。如果提交了回复,知识产权局将审查该文件并决定异议。可以安排与知识产权局的听证会。各方可以友好地解决问题,并将和解通知知识产权局,在这种情况下,该局将终止该程序。

 

 

注册

 

如果申请符合商标注册要求,则邀请申请人支付规定费用。付款后,知识产权局将签发商标注册证书,放入商标输入商标注册簿。然后放入商标发布在《官方公告》上

 

 

续约

 

商标保护的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十年,可以无限期延长。商标可以在终止前六个月内通过以规定形式提出请求并支付规定费用来进行续展。可以在六个月的宽限最低按规定的罚款延期延期。

 

 

撤销商标

 

撤销:可以根据以下理由从注册中删除商标:

·       无正当理由,该商标已经五年没有在塞尔维亚市场上真正使用过。

·       由于权利人二级继承人的作为或不作为,商标已成为其注册商品或服务的通用术语。

·       由于权利人以外继承人的使用方式,商标在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类型,质量或其他特征方面引起了误导。

·       该商标已违反公共政策或道德。

·       集体或证明商标的使用与一般行为背道而驰。

这些程序通过提交书面请求开始,并附有规定的详细信息,附件及其内容。常规请求将发送给权利所有者,该所有者有权在特定时间段内做出响应。可以安排与知识产权局的听证会。程序完成后,知识产权局将发布决定,决定是完全(针对某些商品或服务,还是针对某些商品或服务)撤销商标,或者拒绝撤销请求。如果因不使用而被撤销,则该商标自动提出终止请求之日起不再有效。在其他情况下,该商标自动终止决定生效并具有约束力之日起第二天起不再有效。

终止:商标将在支付初始费用的10年期限届满时终止。商标也可能被终止:

·       如果权利人放弃了其商标权,则在收到放弃声明后的日期;

·       因法院判决而在判决书中规范的日期;或者

·       如果权利持有人在存续或死亡之日不复存在(法人)或死亡(自然人),除非商标已转移给继承人。

无效:如果商标在注册时未达到商标法规定的要求,则可以宣布该商标无效。在保护所有权,应利害关系方或国家检察官的要求,可以在全部时间内或对某些商品或服务宣布无效。基于相对理由的理由,只有在先权利的持有人才可以要求无效,除非在先权利的持有人连续五年都都知道对商标的使用和不反对,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较早的商标是在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的五年内使用的。商标无效的程序开始于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适当的证据和规定的数据。权利所有者可以在特定时间范围内做出回应。听证会可以安排。程序完成后,知识产权局将发布一项决定,决定是否使商标无效(完全或针对某些商品或服务)或拒绝请求。无效的商标被认为没有法律效力。

 

 

时间表

 

商标申请过程需要6到18个月,具体取决于是否提出异议。商标注册簿中的变更登记手续与续展手续一样,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商标搜索

 

提供官方商标搜索。搜索结果通常会在两周内得出结果。

 

 

执法

 

商标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施:

·       商标诉讼

·       不正当竞争行为;

·       海关行动(不适用于未注册的权利);

·       市场贸易督察行动(不适用于未注册权利);

·       刑事诉讼;或者

·       侵犯版权的行为。

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初审法院的诉讼可能要花费几个月到两年的时间。海关或市场检查扣押产生的程序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在进口商或分销商反对扣押的某些情况下,需要通过裁定对权利人有利的裁决来证明其合法性。

 

 

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诉讼是在贝尔格莱德的商业法院或具有一般管辖权的上级法院(涉及自然人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但是,一审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由地区法院处理。诉讼根据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规则进行。诉讼被认为是紧急的;提起诉讼的几周后开始审判。

侵权诉讼可以在权利人知道侵权和侵权人的身份之日起三年内开始,但不得晚于首次侵权之日起五年内。

可以寻求以下内容:

·       确定和停止侵权行为;

·       扣押,将其排除在商业渠道之外,销毁或更改侵权商品或用于侵权或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和设备;

·       损害赔偿,无论是物质损失还是非物质损失,物质损失不能低于合法使用权的费用,而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赔偿额可以是侵权者从侵权中获得的收入

·       法律费用和支出;

·       公布法院判决;和

·       披露与侵权商品或服务的侵权,来源和分销渠道有关的第三方的信息。

一审决定可以上诉。对于侵权案件中的二审裁决,最高法院可以对法律补救措施进行特别修订。

法院在提出正当请求后,可以下令取得证据,扣押侵权产品或将其从流通中移除或禁止继续进行侵权活动的禁令。如果商标相同,则法院有义务发布禁令。

 

 

竞赛商标注册

 

如果商标申请是出于诚实原则而提出的,或者商标注册是基于该申请或违反法律或合同义务的,则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任何人都可以在法庭上对注册提出异议。在商标被注册到商标注册簿后五年内,不得提出此类诉讼。

 

 

相关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可以与法院侵权诉讼有关,在该诉讼中,商标的无效或撤销被视为诉讼中的中间问题。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公平竞争行为受《贸易法》的管制,其中规定了被视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活动,包括出售带有标签,数据或形状的商品,这些商品在消费者之间就商品的来源,质量和其他特征造成了合理的混淆。在诉讼中,可能要求裁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进一步销售,从贸易中移走商品,赔偿损害赔偿以及公布法院裁决,并可能要求作出初步禁制令。

 

 

海关扣押

 

海关扣押可以依职权或通过权利持有人的要求通过规定的程序启动。海关对商标的海关监管受《海关法》和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边境措施法规的约束。此类海关保护期限为一年,可以延长。

权利人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要求直接销毁所查获的假冒商品,但前提是进口商不反对查封。20个工作日后,必须在法院诉讼中处理对假冒商品的侵权和销毁;否则,海关必须放行进口货物。

 

 

市场检查扣押

 

与海关查扣进口假冒商品的海关行动一样,有可能暂时没收在贸易中发现的假冒商品。在15天内,版权所有者可以:

·       如果侵权人不反对扣押,要求销毁扣押的货物;要么

·       提起诉讼以保护其权利。

 

 

刑事诉讼

 

侵犯公司名称或其他明显标记的权利是对商业的犯罪行为,将由检察官追究。

 

 

公司罪行

 

《商标法》对公司或其他法人以及公司或法人中负责任的自然人所犯的违反公司商标的行为规定了罚款。尽管提起了刑事诉讼报告,但相关程序还是由检察官提起。在诉讼程序中,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害赔偿,但刑事法院通常会决定应在单独的诉讼中主张和确定损害赔偿。

 

 

侵犯版权行为

 

侵犯版权是在一般权限法院的诉讼中处理的。在某些情况下,侵犯版权可以被视为犯罪行为。版权可以作为海关扣押和市场检查扣押的法律依据。

 

 

所有权变更和权利转让分配

 

转让协议应记录在商标注册簿中,以对第三方生效。该请求必须附有合法所有权证明,并由宣誓的法院翻译人员证明其译文。原始转让协议或核证副本也必须提交;对于认证副本,需要加注或合法化。

简短的协议是可以接受的。商标可以有或没有商誉或补偿地转让;协议必须明确说明补偿金额(如果有)。它也可能涵盖全部或部分相关商品或服务。但是,如果所转让的商品或服务与商标仍在转让人名义下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实质上相似,或者转让可能造成贸易混乱,则除非受让人放弃对商品的保护,否则转让可能不会获得批准或可能造成混淆的服务。

 

 

执照

 

许可证可以是排他性的也可以是非排他性的,并且涵盖所有或仅一些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它也可能仅限于某个地区或时间范围。

记录申请书以规定的形式连同随附的合法所有权证明一起提交,并由宣誓的法院译员证明其译文(可能是不完整的)。简短的协议是可以接受的。必须提交原始许可协议或认证副本;对于认证副本,需要加注或合法化。

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被视为防止非使用撤销的使用。通常,除非被许可方另有规定,否则商标被许可人可以起诉商标侵权。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不能被许可。

 

 

保证

 

与商标申请有关的商标和权利可能是基于某些或所有相关商品或服务的质押协议,法院决定,执法人员的决定或另一主管政府机构的决定而质押的。 。质权可以应商标所有人,申请人或质权人的要求记录在主管当局的适当登记册中。

 

 

相关权利

 

公司名称受《公司法》的约束。从2020年开始,新的商标法规定,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名称或公司名称的实质部分与商标申请相同或相似的公司可以提出异议。防止基于第三方使用公司名称的保护可以基于《贸易法》中包含的不正当竞争规则。在某些情况下,侵犯公司名称的权利构成犯罪行为。

版权和商标经常相关。某些标志可能同时受到版权和商标保护,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权利具有相互影响。在某些情况下,版权可以用作商标侵权诉讼中的法律依据。

 

 

在线问题

 

商标法不规范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的在线使用。塞尔维亚的国家/地区域名为“ .rs”和“ .cp6”。它们已在国家域名的授权注册商处注册。

与域名有关的争议由塞尔维亚商会及其争议解决委员会解决。通过向委员会提起诉讼,原告接受了委员会的授权。但是,当事方接受委员会的授权,并不放弃其在法院解决争端的权利。该委员会的决定可以在贝尔格莱德的法院(法人商业法庭;高等法院)中进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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