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观
保护和执行外观设计权:日本
法律框架
《外观设计法》(与专利法分开规定)规定了外观设计保护,并由《实施法》和《外观设计法》的实施条例予以实施。《设计法》将在2020年进行修订。
关于外观设计的国际保护,日本是以下国家的成员: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自从日本于2015年加入《海牙协定》以来,外国申请人现在可以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外观设计申请。
未注册的外观设计可以在某些条件下受到《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法》的保护。该法律对不正当竞争下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并包含一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事项。
在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地方,可以寻求禁令,要求损害赔偿或要求采取措施以恢复声誉。此外,如果将侵权案件定为刑事犯罪,则可以通过刑事法院程序判定涉嫌侵权的人应受到惩罚。
申请人可以为外观设计的一部分寻求保护;换句话说,可以拒绝不必要的部分。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不同,在日本,没有强制执行备件设计权的限制。备件可以通过与其他任何文章相同的方式受设计权保护。
· 通过改变成分比例或增加或减少连续组成元素的单位数量而构成的设计;
· 仅代表形状,图案或颜色或其任何组合的设计,几乎是众所周知的;
当前,不可能在单个应用中包括多个设计。但是,随着2020年的修订,这将成为可能。尽管细节尚未公布,但预计实施日期会比其他修订晚一些。
在某些条件下,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申请可以转换为外观设计申请。如果允许转换,则该外观设计申请将被视为已提交初始专利或实用新型申请的日期。设计申请也可以转换为专利或实用新型申请。
新颖性丧失有一年的宽限期。为了享受宽限期的好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申请宽限期,并提交证据证明所申请的外观设计已失去新颖性。
从注册日期起,最多可以将外观设计的发布推迟三年。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或在支付注册费时提出要求。
如果设计权的所有人希望在延期期间寻求强制令,则他们不能执行该权利,除非他们发送警告信,告知设计权的内容。此外,在要求赔偿的情况下,不推定过失的推定。
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描述设计特征的陈述。这是为了表达申请人的主观性,并不影响保护范围。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将有可能将WIPO数字访问服务用于外观设计应用。如果申请人所在的国家/地区不参加该服务,则必须在纸上提交优先权证书。
目前,外观设计权的期限为自注册之日起20年,但根据2020年的修订,外观设计权的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5年。
提交设计申请后,审查将自动进行。经过形式检查后,审查员将对实质性要求(例如新颖性和创造性难度)进行审查。考试时间约为六至七个月。
如果发出了起诉书,则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论点和/或修正案,以克服驳回意见。不允许更改设计要点的修改。
外观设计权人拥有将注册外观设计和类似外观设计作为企业进行工作的专有权。设计的“工作”是指制造,使用,转让,租赁,出口或进口,或提供对设计的物品转让或租赁。
注册外观设计的范围是根据申请中所述的设计和附图中的外观确定的。
根据外观设计将通过其消费者的视觉印象,确定外观设计是否与其他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
此外,如果将侵权案件定为刑事犯罪,则可以通过刑事法院程序判定涉嫌侵权的人应受到惩罚。
在最近的案例中,一家大型体重秤制造商为人体成分分析仪的设计而奋斗。确认外观设计侵权,并在第一次审判中下令赔偿约120万美元。该案在第二次审判中得到解决。
根据在线平台的不同,删除通知的过程和有效性也会有所不同。某些平台积极删除包含侵权产品的信息。
可以要求日本专利局(JPO)提供有关保护范围的咨询意见。该系统旨在从中立位置判断案件。咨询意见被认为是专家意见,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程序与上诉程序相似。
日本没有异议制度,撤销外观设计注册的唯一方法是无效审判。任何人都可以向JPO提出无效请求。如果外观设计的注册无效,则该外观设计权将被视为不存在。
如果被告在提交专利时证明其在使用或准备使用某个设计,而又不知道原告的设计,则他们将拥有该设计权的非专有许可。
权利的转移在向日本特许厅注册时生效(不包括继承和一般继承)。
相关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权不能相互独立转让。同时将同一设计的专有许可授予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