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专利

保护和执行外观专利权:西班牙

 

 

法律框架

就国家立法而言,西班牙有关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框架已被限制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第20/2003号法律(2003年7月7日)和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实施法规20/2003中。 1937/2004号皇家法令(2004年9月7日)批准了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

该立法构成了欧盟关于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98/71 / EC指令的转换(1998年10月13日)。

在西班牙生效的其他欧盟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规包括欧盟理事会关于共同体外观设计的法规6/2002及其相关实施法规(2001年12月12日)。

在国际一级,适用于西班牙的有关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相关法律包括:

·       巴黎公约;

·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的海牙协定;和

·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的洛迦诺协定》。

 

 

未注册的设计

未注册的外观设计不受西班牙法规的约束;但是,《西班牙外观设计法20/2003》明确承认,未经注册的外观设计具有特定的欧洲保护(根据欧盟理事会关于共同体外观设计的第6/2002号规定),可以防止未经授权利用外观设计副本的行为;自未注册外观设计向欧盟公众公开之日起,这项针对未注册外观设计的泛欧盟保护期限为三年。

对未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仅构成防止复制的权利;因此,它不扩展到由第二位设计师独立创建的设计产品。

 

 

注册外观设计申请人

根据该法规,在西班牙居住或建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无论是西班牙人还是外国人,或者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或《巴黎公约》的国家的公民,都可以在西班牙商标之前申请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和专利局(SPTO)。

外观专利权属于其作者或受让人(雇佣关系或外观设计服务关系)(法律第14条和第15条)。

 

 

什么特征

由产品本身的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和/或材料和/或其装饰物的特征引起的产品整体或部分外观可以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予以保护,前提是它们是新的并具有个性(法律第1条和第5条)。

在这种情况下,“产品”是指任何工业或手工艺品,包括打算组装成复杂产品的零件,包装,包装,图形符号和印刷字体,但计算机程序除外。另一方面,“复杂产品”是指由多个可以更换的组件组成的产品,允许拆卸和重新组装产品。

仅当构成复杂产品一部分的产品一旦纳入复杂产品中并在其正常使用期间仍然可见时,该外观设计所应用或并入的产品将受到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正常使用”是指最终用户的使用,不包括维护,保养或维修工作(法律第8条)。有一个通常称为“必须配合条款”的例外,根据该例外,如果必须以其确切的形式和尺寸复制外观设计的特征以允许该产品进入其中,则将不授予工业品外观专利权。将该设计并入或应用到该设计中,以便与另一种产品机械连接或放置在另一种产品周围或对着另一种产品,以便任一产品都可以执行其功能。

对于仅由其技术功能决定的产品外观特征(第11条)或与公共秩序或道德背道而驰的产品(第12条),将不给予任何保护。关于功能禁令,遵循的标准是欧洲法院在DOCERAM GmbH诉CeramTec GmbH(案例C-395 / 16)中确立的标准。

 

 

官方注册费用

以下是电子申请的官方费用:

·       包含一到十个外观设计的申请–€64.96;

·       11至20个设计之间的附加费–€56.85;

·       21至30个设计之间的额外费用– 47.21欧元;

·       31至40个设计的额外费用– 37.77欧元;

·       41至50个设计之间的额外费用– 30.25欧元。

赠款或出版不收取任何官方费用。

 

 

宽限期

从首次公开披露之日起,西班牙有12个月的宽限期可以进行备案(法律第10条)。

 

 

程序

外观设计注册的请求仍然可以在纸上完成。但是,SPTO积极促进电子申请,这是西班牙推荐的申请程序。

 

 

登记程序

如果申请人不是欧盟成员国的居民,则必须由居住在西班牙的官方IP代表来代表。

在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位于欧盟成员国的申请人必须在西班牙注明邮政地址,或者明确表示从SPTO向申请人的所有通知均应通过电子邮件或SPTO可用的任何其他技术交流手段进行。

在注册过程中,没有进行实质审查。程序可总结如下:

·       提交申请表,包括:

o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o       洛迦诺分类的规范;

o       产品的指示;

o       通过法定代表人行事时,申请人的签名或授权委托书的签名副本;

o       收到正式登记费的收据;

o       设计的视觉表示。

·       关于外观设计的外观,申请人可以提交1到7个视图,且不超过26.2厘米(cm)x 17cm。视图必须具有足够的质量和分辨率,以易于识别需要保护的设计。单个设计的所有视图必须一致。视觉免责声明可用于显示设计中未寻求保护的部分。视觉免责声明必须清晰明了。根据SPTO的工业设计指南,可以使用虚线,模糊,颜色阴影或边界。

·       每个应用程序可以包含多达50种不同的产品或设计,只要它们都具有相同的洛迦诺分类。此外,如有必要,可以添加“装饰”(第32.00章)洛迦诺分类。

·       作为可选要求,该应用程序可能包括:

o       设计师的身份证明;

o       设计的说明性描述;

o       推迟发布的请求(自提交之日起最多30个月);

o       优先权声明;

o       展览申报的优先事项。

·       如果满足最低要求(即外观设计申请声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外观设计的外观),则将申请日期指定给申请。如果不是这种情况,SPTO将在一个月内要求修改任何不规范之处。

·       一旦指定了提交日期,申请将进行正式审查,以检查是否已经支付了官方费用,外观设计的数量不超过50个且外观设计不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

·       SPTO不会审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或个性,因此,如果没有出现来自SPTO审查部门的其他异议,则可以在三天内(平均)批准该申请。授予,拒绝或放弃申请的程序将在每日发布的西班牙工业产权官方公告BOPI)中发布。

·       专利商标局将在授予时签发电子注册证书。

·       申请人可以在BOPI中自该决议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对SPTO的任何正式决定提出上诉。

·       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五年,可在支付官方费用后延长至一个或多个连续的五年(在保护期结束前的六个月内),最长为25年。从申请日起受到保护。

 

 

异议程序

BOPI中公布赠款后,授予后的异议期为两个月。在此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向SPTO提出反对,指称违反法律第5至11条(即缺乏新颖性和个性)的赠款。此外,任何在先工业产权或版权的合法所有者的人都可以根据法律第33.2(a)至(e)条确定的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如果SPTO认为异议是可以受理的,则由异议人提交的文件将转发给设计所有者,设计所有者将能够在两个月内做出回应。

只要适用,SPTO允许所有者修改外观设计的图形表示形式或删除有冲突的元素,只要这种修改或删除实质上不改变最初注册的外观设计即可。

然后,专利商标局将全部或部分作出决定,支持或反对。

该决定可在SPTO上向BOTO发出裁决后的一个月内提出上诉。

 

 

取消程序

无效:如果不满足保护要求,则注册的外观设计可能被宣布为无效。此类诉讼将提请设在马德里,巴伦西亚,巴塞罗那,拉科鲁尼亚,拉斯帕尔马斯大加那利岛,格拉纳达或毕尔巴鄂的西班牙主管商业法院提出(阿里坎特还可以在涉及社区设计或欧盟商标侵权的情况下处理这些案件。争议)。必须遵守某些转让规则才能在上述提到的法院中确定主管法院。

无效诉讼可由具有合法权益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发起。

宣布外观设计无效的最终决定将由法院依职权通知SPTO,以便SPTO立即取消注册并在BOPI中予以公布。

撤销:可以出于法律第71条所载理由而撤销注册外观设计,即,由于缺乏续展,所有人提出移交要求或在极少的情况下所有人不再遵守《外观设计法》规定的合法性条件法令第4条。虽然基于前两个理由的撤销由SPTO处理,但基于最后一个理由的撤销行动的解决方案对应于上述法院。

移交:权利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注册外观设计的移交通知SPTO。

如果在未经权利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在相关外观设计中外观设计注册处注册了物权,购买权,扣押权或许可权,则该移交将不被接受。如果未经索赔人同意而向法院提起了所有权追偿诉讼,SPTO将不会在登记册中交出移交书。

 

 

执行力

根据法律第45条,注册外观设计将授予其所有者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专有权,并阻止未经许可的任何第三方使用它。此类使用将特别涵盖其中包含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制造,提供,投放市场,进口,出口或使用,或用于这些目的的此类产品的库存。考虑到创作者在设计时的自由度,这种保护将扩展到不会在知情的用户中产生不同一般印象的任何设计。

西班牙最高法院第275/2017号判决(2017年5月5日,ES:TS:2017:1658)声明,“知情用户”概念旨在评估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单一特征,其中可能包括销售产品的销售人员,因为–由于他们的个人经验和对该领域的广泛知识–他们特别专心,即使他们可能不被视为在此问题上具有广泛技术能力的专家。

为主张对未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的侵权提供保护,将遵守欧盟理事会关于共同体外观设计的第6/2002号法规(2001年12月12日)。

法律第2章确定了可能对西班牙法院提起的影响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民事诉讼。

特别是,其权利受到侵犯的注册外观设计的所有人可以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可能向法院提出的进一步民事诉求将是侵权产品的销毁或判决的发表,以及所有权的追回。也可以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之中或同时请求初步禁令,并进行初步询问以获取有关侵权范围和所涉及公司的信息。

由侵犯注册外观设计引起的民事诉讼规定,自可以执行之日起五年后。设在马德里,巴伦西亚,巴塞罗那,拉科鲁尼亚,大加那利岛的拉斯帕尔马斯,格拉纳达和毕尔巴鄂的商事法院有权进行此类侵权诉讼。必须遵守某些转让规则才能在上述提到的法院中确定主管法院。

西班牙《刑法》规定,出于工业或商业目的,未经工业产权持有人的授权而制造,进口,拥有,使用,提供或引入市场的人,并且在知道其注册的情况下,应保护受保护的物体根据这些权利,将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的徒刑,并处以12至14个月不等的罚款。但是,必须考虑一些惩罚规则(例如,例外和减少)。

 

 

所有权变更和权利转让

专利权利可以转让,作为保修或许可。

该设计可以全部或部分获得整个西班牙领土或其一部分的许可。许可可以是排他性的也可以是非排他性的。

必须根据法令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程序,在SPTO之前对任何权利转让或许可证进行注册。

 

 

相关权利

《法令》第10条的附加条款规定,当涉案外观设计具有足够的创意和独创性,可以根据法律获得保护时,授予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独立于,可累积并与版权保护相兼容。规范知识产权。

在这方面,马德里上诉法院作出的第401/2017号判决(2017年9月15日第28节)承认对注册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和手提袋的版权进行了累计保护。在得出结论的分析中,法院加深了西班牙最高法院和欧洲法院已经定义的“原创性”和“创造力水平”的概念,宣称“创造力水平”的要求并不意味着作品必须达到特定的艺术品质,但必须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以使其有可能与其他作品区别开来,在其他作品中,“原创性”被理解为作者个性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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